麻醉醫師不會犯的錯誤!
手術當日,死者血壓、心肺功能、乳房組織均正常。至下午3時15分黃先在死者左右乳房,注射混有腎上腺素及400毫克Lignocaine麻醉劑的麻醉藥各20毫升,即共40毫升麻醉藥,目的是局部進行麻醉鎮痛、及令死者乳房組織與胸肌鬆弛,期間死者清醒。至3時28分,黃在死者右乳暈下落刀,準備切除乳腺組織時,死者突然反應遲鈍、四肢抽搐,及後血氧量下降至70%、心跳減弱得無表面脈搏。黃即時進行搶救,並找鄰近醫務所醫生協助,又叫人召白車。至3時45分白車到場,當時包括黃在內有三名醫生為死者搶救,至4時5分有第二批救護員到場協助搶救,在4時55分死者血氧量、心跳回升,可安全送院,即由白車送伊利沙伯醫院留醫。研訊今續。據悉,死者送院後一直留醫,情況日漸轉差,在深切治療部度過24歲生日,後更被證實腦幹死亡。院方在家人同意下,在5月12日移除死者維生儀器,宣告死亡。
原始連結:http://www.singpao.com/NewsArticle.aspx?NewsID=201093&Lang=tc伊利沙伯醫院的病理學家卓華於5月17日解剖死者,亦檢驗了死者被送院當晚9時許所抽的血液,發現每毫升血液含有9.3微克麻醉藥Xylocaine,屬毒素水平,超出治療水平(1.5至5微克)4毫克;直至翌日抽驗的血液,麻醉藥的含量才達治療水平。
卓續指,若從藥物消退的時間計算,推測死者每毫升血液曾含高達30微克的麻醉藥。過量的麻醉藥導致死者的呼吸及循環系統衰竭,並曾心臟停頓,使其腦部缺氧;其後死者留院多天,亦併發出支氣管肺炎,終導致死亡。代表黃×謀醫生的律師昨傳召整容外科何×潤醫生作供,他指麻醉藥Xylocaine廠方曾訂下每公斤最多可被注射7毫克的「黃金定律」;而黃×謀注射的劑量為每公斤11毫克,但他指死者有這麼急速而強烈的反應,可能是由於藥物被注射到血管中。
局部麻藥的全身性毒性劑量,不含腎上腺素< 4.5 mg/kg, 含,< 7 mg/kg.
不管用42 或 50 kg 計算劑量,都是嚴重超標!
Lidocaine 毒性不會死人,只要急救得當,入血的藥物通過肝臟循環即會遭清除,其餘ABC到位,不該死! 差別在哪裡!是否是麻醉醫師在操作而已!
奉勸各位姊妹,愛水嘛要在醫院美容,不然的話,記得要帶醫師一起出場!